行政诉讼要防软不受理计划
2022-01-08 07:43:08 菏泽汽车网
众所周知,对于普通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要符合立案条件,法院一般都会受理,但对于一些地方政府认为敏感的行政诉讼案件,比如征地、拆迁等,地方党政领导会明里暗里要求法院不能受理。法院的人财物在地方政府的控制之下,对于地方政府提出的一些要求,不得不接受。但这些案件显然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法院要明确拒绝受理这些案件,显然师出无名。而且,如果法院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当事人上诉到上级法院,显然也会被撤销。因此,地方法院往往会采取拖而不办的办法,既不立案,也不下达不立案的裁定,对当事人要求立案的请求置之不理,让当事人告状无门。这就是 软不受理 。
积累的是理论知识 在现行的司法机制下,防范 软不受理 的一个有效的办法是,对于地方法院既不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又不下达不受理裁定的,最高法院应当规定,当事人在提交诉状的七日内,未接到法院的书面文书的,可以向上级法院提出申请,要求上级法院立案。事实上,早在2007年,浙江台州市法院就实行了行政诉讼案件 异地交叉管辖 的模式,取得了一定的效果,而且,最高法院早就在研究行政诉讼案件异地审理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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