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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能特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精细化工

2020-08-16 05:15:21  菏泽汽车网

能特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精细化工品NT2-C006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结合能特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精细化工品NT2-C006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编制,该报告书报送荆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前向公众公告如下:一、项目总体概况1建设项目概况能特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投资20000万元,在能特科技有限公司内建设年产20000吨精细化工品NT2-C006项目。NT2-C006广泛用于药品、食品、饲料添加剂、美容化妆品,具有很好的市场前景。该项目目前正在生产调试阶段,由于生产负荷目前远无法满足客户需求,现能特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3900万元在原NT2-C006生产车间旁扩建年产10000吨精细化工品NT2-C006项目。项目以乙酸乙酯为溶剂,2,3,5-三甲基氢醌和异植物醇为原料在催化剂氯化锌和锌粉条件下进行合成,萃取,酯化,水洗精馏及混配后制成产品精细化工品NT2-C006。反应结束后溶剂回收过程中采用水洗精馏工艺,并对精馏前份经过气提,中和、多效蒸发后,气提出的乙酸乙酸和石油醚溶剂进入焚烧炉焚烧处理,水份进入污水处理,配套增加了相关装置;并对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多效蒸发含有机物的盐分及精馏残渣配套一套危险废弃物焚烧装置进行处置,并将废气经处理达标后通过厂区内原焚烧炉排气筒排放,焚烧炉排气筒根据最终处理规模调整为45米高。2环境质量现状由各监测点位根据评价结果可知,监测各个指标因子的最大值占标率均没有超过100%,表明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满足GB《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及TJ《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要求。根据4.计算结果,每人呼吸当地环境空气的最大量1539m3d~2299m3d。按一个体重为50kg的成年人24小时的呼吸量为10m3计算,当地环境空气中的二噁英经呼吸摄入量为0.87pgTEQd~1.3pgTEQd,小于世界卫生组织标准中对人体“每日最大允许摄入量4pgTEQkg体重”即200pgTEQd的标准限值要求。因此,当地环境空气中二噁英含量对当地居民人体健康影响在可控水平和允许水平范围内。由监测数据可知,长江监测项目pH、COD、BOD5、氨氮、挥发酚、溶解氧标准指数均≤1,说明各项评价因子的水质满足GB《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水域标准的要求。监测结果表明,厂界昼间噪声值范围为45.6~61甚至引起资本市场TCL股价的异动。昨日.2dB(A),夜间噪声值范围为40.1~50.0dB(A),昼、夜间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类(昼、夜间分别为65dB(A)、55dB(A))要求。能特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和厂界下游200米(王桥五组)的监测数据对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根据监测分析结果表4.,地下水监测项目中各个项目单因子除铁之外其余指数均小于1,监测结果表面除铁超标外,其余因子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III类标准要求,铁超标可能是由于该区域的地质构造因素,铁含量较高;引用沙隆达的3个监测点位的监测数据对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根据监测分析结果表4.,除厂界上游沙隆达老厂区监测氨氮超标外,其余因子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III类标准要求,氨氮超标可能是由于厂界上游原为农田,因施肥及耕作习惯所致。监测资质单位于2017年7月26日对能特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大门土样进行了二噁英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样品中二噁英浓度为1.6ngTEQkg,低于邓芸芸等人对上海地区土壤二噁英污染状况调查背景土壤样品平均值451.00pgg。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地二噁英检测值远低于上海地区二噁英的平均水平。3主要环境影响3.1大气环境影响根据估算模式,本次评价工作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为二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的规定,本评价按导则要求采用采用进一步预测模式,本项目采用AERMOD 模式进行预测,通过对本项目主要废气污染物的预测分析可知,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正常排放情况下主导风下风向最大落地浓度较小,预测值均达到相关标准要求。事故工况下污染物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中污染物贡献值明显增加夜晚喧闹。,因此,生产过程中应杜绝事故排放。对于无组织排放废气,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为600m,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现有王桥二、三、五、六、七组、荆农村一组、北港二队户居民(米)共计22户。本项目所在区域已划定为荆江绿色循环产业园,防护距离内居民已纳入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搬迁工作计划之中。今后在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覆盖范围内不应修建居住区、学校、医院等大气环境敏感建筑物。3.2地表水环境影响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成工艺废水及新增员工生活废水,焚烧炉系统不产生废水,废水产生量为374.55m3a,利用能特公司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废水进入芬顿氧化→厌氧→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二级芬顿氧化→臭氧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达到现行的标准后,进入园区排江工程管排入长江荆州城区段。3.3固体废物影响本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全部得到有效的处理处置,处理率100%,而且实现了固体废物的无害化、资源化。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采取相应处理处置措施,实现了废物的再利用,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评价建议,釆取相应的防渗措施,日常生产过程中加强对固废临时堆放场所管理的基础上,本项目所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影响较小。3.4声环境影响通过预测结果可知,主要噪声设备声源经隔声、减震、消声等措施治理后,污染源强将有不同程度的降低,声源再经过建筑物屏蔽和空气吸收衰减后,声级值有不同程度的减少。预测结果表明:厂界四周各计算点昼、夜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3类标准限值。因此,项目营运期对外界环境噪声的影响相对较小。3.5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表明:在最不利的无防渗措施工况下,污染物(CODMn)泄露后渗入地下水后,扩散30年内对地下水影响范围为12m,拟建项目对周围地下水环境影响范围较小。同时,本项目贮存区、生产区、装卸区、污水池等易发生泄露的场所地面均进行了防渗处理并按要求设置了集排水设施,因此,本项目对地下水的影响是微弱的。从地下水环境保护角度看,其影响是可以接受的。3.6施工期环境影响本项目施工期废气污染物会给大气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但随施工期完成后自动消失。施工噪声超标排放,由于距离环境敏感点较远,因而噪声影响较小。废水经过设立临时沉淀池和格栅处理,消毒后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固废通过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对环境不会造成影响。在施工过程中,土地平整将会造成一定量的水土流失,应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大雨、暴雨期大填大挖的前提下,项目施工期水土流失的影响较小,在环境承受能力范围内。该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环境影响较小,且随施工完毕而消失。4公众意见采纳情况根据公众参与调查和上公示的反馈情况,暂无人对本工程的建设持反对态度。大多数公众认为本工程对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有积极作用,同时希望,在进行工程建设的过程中,一定要落实环保措施,对废水的排放加强监控,加强排污工程建设,希望生活质量不受影响。对于公众担忧的环境影响问题,以及提出的减缓环境不利影响的建议,建设单位应按本评价具体的防治措施予以落实。5环境保护措施及污染物排放情况5.1废气项目主要有组织排放废气污染源有溶剂回收废气以及甲醇回收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成分是乙酸乙酯和甲醇;产品精馏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成分是石油醚;醋酸精馏产生的废气主要成分为醋酸。根据物料平衡,各污染物的产生量分别为石油醚0.1ta、乙酸乙酯3.1ta、甲醇3.0ta;项目的生产时间为300天(7200h),则各污染物的产生速率分别为石油醚0.097kgh、乙酸乙酯0.43 kgh、甲醇0.42 kgh、VOCs 0.947kgh。产品精馏产生的废气中石油醚的产生量为3.0ta,产生速率为0.42kgh;醋酸精馏产生的废气中醋酸含量为14.2ta,1.972kgh。本项目三个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分别采用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3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效率为96%,风机风量为1200m3h。VOCs排放浓度为32mgm3,排放速率为0.04kgh,排放量为0.248ta,VOCs的排放浓度和速率均符合《天津市地方标准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其他行业VOCs最高允许排放浓度80mgm3,23m排气筒最大允许排放速率计算值6.5kgh。本期项目配套焚烧炉产生的燃烧尾气,其主要含酸性废气(二氧化硫、氯化氢)、烟尘、氮氧化物、二噁英、一氧化碳。焚烧炉焚烧产生烟气量19000m3h,SO2、HCl、颗粒物、NOx、二噁英、CO的产生浓度和产生量分别为299.5mgm3、2089.6mgm3、1500mgm3、500mgm3、1.0TEQngm3、60 mgm3;经废气装置进行处理后,烟气排放量19000m3h,SO2、HCl、颗粒物、NOx、二噁英、CO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分别为59mgm3、20mgm3、28mgm3、200mgm3、0.1TEQngm3、60mgm3;8.07ta、2.74ta、3.83ta、27.4ta、1.37×TEQta、8.21ta,废气依托原焚炉排气筒,并将其高度调整为45米,内径1.2米烟囱排放,焚烧炉排放烟气满足(GB)《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中表3中标准(污染物焚烧量kgh)。固废在焚烧处理过程中,阀门、焚烧炉进料、出灰等环节,会产生气体无组织排放。其中SO2产生量为0.052ta、HCl产生量为0.361ta、颗粒物产生量为0.259ta、NOx产生量为0.086ta。其排放满足(GB)《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对应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5.2废水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成工艺废水及新增员工生活废水,焚烧炉系统不产生废水,废水产生量为374.55m3a,其中COD浓度为2800mgL,BOD5浓度为860mgL,SS浓度为378mgL,氨氮浓度为8.6mgL,利用能特公司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废水进入芬顿氧化→厌氧→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二级芬顿氧化→臭氧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达到现行的标准后,进入园区排江工程管排入长江荆州城区段。5.3噪声本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有焚烧炉、各类泵、风机、空压机等,设备声源值在65~90dB(A)之间,采取购置先进低噪声生产设备、隔声罩、减震、消声器和厂房隔声等措施控制噪声,采取以上措施后,再经距离衰减,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类标准要求。5.4固废根据本项目工艺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焚烧、烟气处置系统灰渣,布袋除尘收集飞灰,喷淋碱液循环池沉渣,废阳离子交换树脂和生活垃圾。其中,盐水喷雾干燥塔产生的残余物为556 ta, 焚烧、烟气处置系统灰渣产生量为665.8ta,布袋式除尘器收集的飞灰产生量为185ta,喷淋碱液循环池沉渣产生量为35ta,软水制备废阳离子交换树脂产生量为0.84ta,生活垃圾产生量为4.5ta。其中焚烧、烟气处置系统灰渣,布袋除尘收集飞灰,喷淋碱液循环池沉渣均属于危险废物(HW18焚烧处置残渣),废阳离子交换树脂属于危险废物(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危险废物厂区内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综上所述,本项目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处置率为100%,本工程采取的各项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技术经济可行。6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项目总投资3900万元,本项目焚烧炉为环保工程,其投资为1800万元,因此环保投资1800万元。项目建成后能带动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将会对经济发展等方面产生正效益,而项目的建设及运营期间导致的环境方面的负面影响,通过采取一系列环保措施,使项目各类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符合环保的管理要求,从环保措施的经济损益效果来看项目是可行的。7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能特科技有限公司委托设计及组织施工及建成后的运营管理。环境管理工作具体包括:编制本项目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归口管理和监管污水处理站的运行;同时负责向环保部门编报污染监测及环境指标考核报表,及时将环保部门和上级部门的要求下达至生产管理部门并监督执行。8环境影响结论综上所述,能特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精细化工品NT2-C006项目的建设将促进地区经济的发展。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符合《荆州市荆江绿色循环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满足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政策的要求,投产后正常运行时各种污染物均能满足排放浓度达标、排放速率达标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达标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和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项目选址基本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空气环境功能区划、声环境功能区划以及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要求。在充分落实本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而言,该项目在拟建地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建议:在生产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改进和调整工艺设备的运行参数,以进一步提高产品的得率;尽量选择毒性和环境风险相对较小,高效低耗的原辅料,进一步降低项目环境风险水平;重视物料回收利用,进一步降低成本,提高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缩小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设备采购时选择效果好、密闭性好,易控制,安全的设备;选择低噪声设备,对于个别高噪声源强的设备,采取消声隔声措施,设备经常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降低噪声源源强。建设项目的生产设备、建构筑物等设施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实施,需建立科学、系统、规范化的管理体系,实现项目的安全生产。建议企业在工程建成后,进行清洁生产审计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采用优良的管理促进技术的改造,将清洁生产融入企业的全面管理之中,实现清洁生产的最终目的。二、公众咨询途径和期限公众可通过下述址查阅本项目公众参与信息及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索取补充信息。建设单位:能特科技有限公司地址:荆州开发区深圳大道108号邮政编码:434000联系人:程经理联系: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湖北荆州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有限公司地址:荆州市沙市区园林路29号联系人:张工邮编:43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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