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京佃刑辩论坛隆重举行牛
2022-01-11 07:37:03 菏泽汽车网
核心提示:2015年2月7日,首届“京佃刑辩论坛”在北京举行。本次论坛由北京京佃律师事务所与中国刑事辩护理论研究中心共同主办。
面向客户必要 2015年2月7日,首届 京佃刑辩论坛 在北京西藏大厦举行。
本讯( 张志然)2015年2月7日,首届 京佃刑辩论坛 在北京举行。本次论坛由北京京佃律师事务所与中国刑事辩护理论研究中心共同主办。
主办单位代表北京京佃律师事务所主任纪佃澎致欢迎辞并作了精彩发言。
《民主与法制》杂志社总刘桂明,主持了论坛并对各位专家学者和律师的发言进行了精彩点评。
会议围绕 从疑罪从轻到疑罪从无:冤假错案的刑事辩护与制度防范 的主题展开。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刑法学教授刘仁文、清华大学法学院刑诉法教授易延友、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刑诉法教授宋英辉、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阮齐林、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刑诉法教授冀祥德、湖南大学刑法学教授张智辉等专家学者与会并作了主题发言。北京京佃律师事务所主任纪佃澎、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梁雅丽,结合刑辩律师的工作经验,作了发言。《民主与法制》杂志社总刘桂明,主持了论坛并对各位专家学者和律师的发言进行了精彩点评。
本次论坛是在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两个文件先后下发的背景下召开的。发言者结合自身实践各抒己见,畅所欲言,论坛现场气氛活泼而热烈。东道主纪佃澎律师和易延友教授直接脱稿发言,进行了精彩而接地气的演讲,赢得了大家的热烈掌声。
会议认为:近几年来,随着赵作海、佘祥林、呼格吉勒图等一批刑事冤假错案的昭雪,证明当前刑事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日益凸显。冤假错案形成的主要原因是:公安机关方面重打击、轻保障公民权利、重口供、轻证据、刑讯逼供。检察机关方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力,在批捕和公诉环节没有把好。而且现在没有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庭审走过场,法官审判不能依法办案,不重视刑事辩护律师的意见。对于如何从制度上防范冤假错案,专家学者和律师们一致认为,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坚持刑事诉讼法确定的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坚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二是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人民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中,要坚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不能因为种种外界压力,枉法裁判。对定罪证据不足的案件,依法宣告被告人无罪,不得降格作出 留有余地 的判决。对罪与非罪界限不清,是经济纠纷还是经济犯罪难以确定的,一律按无罪判决。三是修改刑事诉讼法,建立沉默权制度。四是进一步改革公安工作,恢复预审机构和预审工作制度。公安机关各警种办理的刑事案件,拘留逮捕后一律移交预审机构办理,并由预审机构一个口对应检察机关的批捕和公诉部门,彻底改变目前公安机关存在的多警种办案、多口对接检察机关的混乱局面。通过预审制度,可以有效减少和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五是进一步发挥刑辩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按照刑诉法规定的架构,律师已经与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四足鼎立,成为刑事诉讼的主体之一。不论是在侦查、批捕起诉,还是审判阶段,律师都是辩护人身份。律师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搜集犯罪嫌疑人无罪或者罪轻证据,向办案机关提出法律意见书,并在法庭上作无罪辩护或者有罪从轻辩护。六是进一步减少使用死刑,加快最终废除死刑的步伐。
《民主与法制》杂志社总刘桂明除了在每个发言后进行简短而切中肯綮的点评外,更是在会议最后作了鼓舞人心的讲话: 虽然我们在刑事司法中总要面临两难的选择,我们却仍然要做法制中国的梦:在两难选择中一定要突出被告人的权利保障。而且我们最后一定能够实现这个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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